问题 | 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能撤案吗 |
释义 |
一、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能撤案吗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会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退回补充侦查或直接撤销案件;审判阶段,法院会做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 3.审查程序不同。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 三、公诉的刑事案件撤销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