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场所产生的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
释义 | 一、工作场所产生的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作场所产生的疾病不一定属于工伤范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的范围如下: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 第二,从事收尾性或预备性工作受伤; 第三,因履职受到暴力伤害; 第四,患职业病; 第五,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等。 二、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如下: 1.两者对应的申请人不相同,伤残鉴定只可以是伤者本人申请,而工伤鉴定是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本人、关系较近的亲属或者是其所在的单位等; 2.两者所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相同; 3.两者申请鉴定的法律依据、相关内容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相同。 三、工伤认定后怎么赔偿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上述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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