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偷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偷盗和盗窃,前者是俗语,后者是法律术语,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以治安案件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法律规定的盗窃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1)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是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2)比如,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什么行为属于盗窃罪 法律网提醒您,属于盗窃罪的行为如下: 1.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2.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 3.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携带凶器盗窃,对他人的人身形成严重威胁。 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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