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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克扣员工工资如何处理
释义
    一、老板克扣工资如何处理
    老板克扣工资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工资缴纳个税的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工资税收标准具体如下:
    1.工资范围在一千到五千元之间的,包括五千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五千到八千元之间的,包括八千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八千到一万七千元之间的,包括一万七千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一万七千到三万元之间的,包括三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三万到四万元之间的,包括四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三、不给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不给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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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