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当场送达的,应当当场送达。无法当场送达的应当在二日内使用邮寄等方式送达至当事人。具体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1.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行为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了。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虽然上述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三、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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