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纠纷处理程序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纠纷处理程序 劳动仲裁处理程序: 1.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七日内,决定受理立案与否。 2.审理。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 3.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先行调解原则。 二、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2.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法律网提醒您,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但打算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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