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车标准与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警扣车标准与条件有哪些 交警扣车标准与条件有: 1.无车牌、安全标志、行驶证件的或使用假证件的; 2.未投交强险的; 3.超载的; 4.车有被盗抢、拼装或报废嫌疑的; 5.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6.非机动车驾驶人拒交罚款的; 7.收集证据需要的。 二、被交警扣车了应该走什么流程 交警队扣车后的流程是: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三、交警扣车停车费由谁出 交警扣车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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