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薪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天数 |
释义 | 一、带薪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天数 劳动法年休假计算方法,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 二、带薪年休假是什么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 三、带薪休假的规定 带薪休假的规定主要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部分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只要员工已满足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条件,在新公司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但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劳动法年休假计算方法,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带薪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天数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