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 三、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下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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