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对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应该如下处理: 1.要求进行修复;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3.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三、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