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计算依据是什么工资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计算依据是什么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常见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三、工伤认定住院期间可以申请吗 工伤认定住院期间可以申请,其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网提醒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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