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诉案件成功后的法院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抗诉案件成功后的法院办理流程 抗诉成功了的,法院应当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之后,发现原判决事实认定没有错误,但是适用法律有错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如何进行刑事抗诉程序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三、检察院刑事抗诉期限是几天 法律网提醒您,检察院刑事抗诉期限是5天、或者是10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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