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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处理房产
释义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处理房产
    处理房产的方法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对房子进行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
    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一年,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一年的起算点应当是从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男女实际领取离婚证的次日起算。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起诉费谁承担
    离婚财产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外,诉讼费的支付主体应当为败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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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