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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如何处理离婚前财产转移问题
释义
    一、应如何处理离婚前财产转移问题
    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离婚前财产转移问题:
    如果是起诉前转移财产,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实务中最为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有隐匿和恶意负债。
    1.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2.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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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