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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如何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事件
释义
    一、公安局如何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事件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时,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进行现场处置,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派往的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调解,告知不同意调解可提起民事诉讼;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有些受害者可能比较主张与对方和解,但对方通常表面上答复的比较好,但往往以各种理由来拖延时间,导致最后诉讼时效过了,那时再来找专业律师我们也是感到惋惜,在这里要提醒受害者就算是要和解,也要注意保存好和解的书面材料。
    2.鉴定注意事项,根据我们的经验鉴定应该早做,一般轻伤为受伤后三个月,重伤为受伤后六个月。
    3.对于在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的可以得到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份赔偿,注意个人申报工伤的期限为受伤之日起一年,单位为一个月,单位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申报的话,工伤所有的费用就应该由单位承担,所以在这里大家应该保存好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号牌,工资单等)。
    
    三、交通事故处理是否必须当事人到场
    处理交通事故一般是需要双方到场的,但是不需要事故当事人当场,对方不去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但具体情况还要由交警部门认定。法律网提醒您,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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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