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规定工伤诉讼的程序如下: 1.首先准备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 2.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支付诉讼费,并在支付费用后立案,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对方15日内答辩; 3.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4.先进行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经法院调查、法院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三、受伤后多久报工伤有效 受伤后一年内报工伤有效,但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法律网提醒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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