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交房哪一方能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逾期交房哪一方能解除合同 逾期交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出卖人约定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该合同;出卖人仍不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同时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来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有效期可以延长吗 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有效期可以延长。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是3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逾期之日起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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