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什么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因民法典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答辩状该怎么写 1.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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