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何时可以提起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何时可以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本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本的写法:首部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相关信息;正文写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证据等;尾部写致送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和具状时间。 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自诉案件,未被羁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网提醒您,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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