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解释中合同无效和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
释义 | 一、司法解释中合同无效和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违约的区别如下: 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 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无效合同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法律保护是否适用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存在无效事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无效,当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也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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