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有没有效力 |
释义 | 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有没有效力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的,并且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有没有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的,并且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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