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
释义 | 一、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该享受如下福利待遇: 1.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因工伤伤残的,还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十二个月,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三、工伤待遇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待遇的认定一般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件的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具体情况还应当结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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