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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一、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下:
    1.未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
    3.不具备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不具备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未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三、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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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