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该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该如何解决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拆迁纠纷可以归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通过行政裁决的方式能够解决拆迁纠纷,采用行政诉讼的方式也可以解决这类纠纷。拆迁房屋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这项证明是拆迁人进行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只针对特定的项目,只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具备法律效力。 二、被拆迁房屋是否还有房屋产权 民法典规定,被拆迁的房屋由国家征收,对被征收人给予拆迁补偿后,被拆迁人丧失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三、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 1.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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