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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购商品房能否退还定金
释义
    一、认购商品房能否退还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能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的条件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法律网提醒您,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三、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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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