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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索赔的时效多久
释义
    一、医疗事故索赔的时效多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医疗事故索赔涵盖哪些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索赔涵盖以下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纠纷找谁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事故具体受理的卫生行政部门的级别是:
    一般情况下,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的,由县级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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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