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感情不合分居几年准予离婚
释义
    一、感情不合分居几年准予离婚
    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准予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过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规定能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办理手续离婚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手续离婚要的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协议离婚的需要三十日到六十日的时间,即协议离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甚至更长。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对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三、离婚证明分居材料
    离婚证明分居材料如下:
    1.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4.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5.人证,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是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所以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