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无力承担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无力承担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无能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制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假定一方真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履行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情况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应支付到孩子几岁 当事人给付抚养费的期限原则上截止到到子女18周岁。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或子女成年后,依然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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