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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释义
    一、离婚后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向法院起诉抚养权的证件有哪些
    向法院起诉抚养权的证件材料有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如何确定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标准:一般按照月收入的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三为具体扶养数额,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三为具体扶养数额。法律网提醒您,若扶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前述标准可以提高到不大于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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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7: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