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一、国家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征地村民不同意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村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 2.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三、征地补偿需要交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征地补偿不需要交税。征地补偿属于政府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发给的补贴,依法属于免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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