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说明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 |
释义 | 一、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说明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说明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有多长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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