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
释义 | 一、非婚生子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可以在出生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1.产妇分娩医疗机构出具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证复印件; 4.需要母亲亲自来办理,(若办理人员不是新生儿母亲,则要提供母亲的委托授权书) 二、非婚生子女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迁移的方式: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且前述程序,一般需要其父母予以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三、非婚生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孩子的抚养权归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也可以由一方抚养,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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