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结婚流程所需证件及手续规定 |
释义 | 一、登记结婚流程所需证件及手续规定 登记结婚流程所需证件为: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登记结婚流程手续为: 1.双方持个人证件材料在民政局大厅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把声明书交给工作人员后等待通知; 2.受理双方持上述表格和证件材料到服务窗口受理; 3.审核由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办理,若不符合则予以退回,并告知原由。 二、办理结婚登记要交钱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交钱。各省市区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婚姻登记对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只要双方符合政策,登记领证全免费。去领结婚证的时候,男女双方只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免费的婚姻登记,领取到结婚证。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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