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女方提出离婚协议男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当女方提出离婚协议男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那么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只能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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