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拆迁补偿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征地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取得的拆迁赔偿款应予免征增值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什么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 三、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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