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遇到伪造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中遇到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有伪造债务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发现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债务偿还原则有哪些 夫妻债务偿还原则有: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属于夫妻债务的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属于夫妻债务的有: 1.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2.夫妻双方因为承担家庭的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夫妻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应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或者配偶分享所产生的债务; 4.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为治病,以及为了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双方因为抚养子女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因为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产生的债务; 7.为了支付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培训费或者教育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了支付正当且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其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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