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有效防范债权债务转移中的法律风险 |
释义 | 一、如何有效防范债权债务转移中的法律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解,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债权的通知,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往来信函,由律师判断该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从而确定是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受让人还应自行或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如经调查发现债务人住所无法找到同时其财产下落不明的,即使债权转让的对价很低,受让人也不应贪图纸上富贵而签订合同,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前应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并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定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定是: 1.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 2.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按约定、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达成了转让协议; 4.以及债权人及时地通知了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如债务全部转让,则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受让的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承担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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