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合理征地补偿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不合理征地补偿该如何处理 不合理征地补偿处理方式是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补偿款起诉是否存在时效 征地补偿款起诉存在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关于征地补偿费的纠纷争议超过二十年的其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三、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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