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申请应当由谁提出 |
释义 | 一、工伤申请应当由谁提出 工伤申请应当由工伤职工和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工伤材料有哪些 认定工伤材料有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 三、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的流程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的流程: 1.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2.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送达。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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