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是否有法定权力拆除违章建筑 |
释义 | 一、城管是否有法定权力拆除违章建筑 城市管理部门在尚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授权责成的情况下,并无职权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在授权的情况下城管才有权利对违建强拆。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是在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建强制拆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强制拆除违建,要实现进行公告; 2.违建拆除主体,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 3.强制拆除时间限制; 4.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二、拆除违章建筑有补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 三、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 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 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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