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释义
    一、在拆迁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在拆迁过程中如下情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作出拆迁决定的程序不合法,未依法获得批准;
    2.政府存在非法强拆行为;
    3.遭遇强拆,报警后公安不作为;
    4.其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行政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拆迁纠纷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