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能否以停水停电方式催缴物业费 |
释义 | 一、物业能否以停水停电方式催缴物业费 物业不能以停水停电方式催缴物业费。 业主与供电公司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物业公司不是供电的合同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的供电,无权采取断电措施。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费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三、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 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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