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者不宜进入哪些场所 |
释义 | 一、被取保候审者不宜进入哪些场所 1.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 2.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 3.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 4.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 5.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二、取保候审多久作出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三、取保候审刑期是否计入刑期 取保候审刑期不计入刑期。一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羁押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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