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签署后是否会面临拒绝 |
释义 | 一、贷款合同签署后是否会面临拒绝 贷款合同签完不会被拒绝贷款。银行经过审核才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后拒不贷款属于违约,银行一般不会拒绝贷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二、贷款合同起诉的材料要求 贷款合同起诉的材料要求如下: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 三、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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