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合同能否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
释义 | 一、未签合同能否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未签合同不一定能申请退还购房定金,未签订合同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购房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约定了定金原则的,还可以主张双倍退还定金;如果是购房者本人的原因不想继续购房,不能退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交付购房定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交付购房定金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定金担保合同无效。 2.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 3.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 4.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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