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编写的遗嘱是否需要经过公证 |
释义 | 一、个人编写的遗嘱是否需要经过公证 个人编写的遗嘱并不需要经过公证。 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订立遗嘱怎么写 遗嘱的内容具体包括: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遗嘱可以变更吗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以口头遗嘱为例,口头遗嘱一般都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所立,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从新设立遗嘱的,那么在先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 遗嘱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须有限制。因为公证遗嘱证明效力较高,在后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更改需谨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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