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是否可在离婚后修改 |
释义 | 一、子女抚养费是否可在离婚后修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改。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议达成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合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子女抚养费有诉讼时效吗 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三、子女抚养费和生活费的区别 生活费当时就是指维持生活的费用,但在法律术语上一般是指离婚后没有抚养子女方付给抚养子女方的费用。“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生活费当时就是指维持生活的费用,但在法律术语上一般是指离婚后没有抚养子女方付给抚养子女方的费用。那么生活费和抚养费的区别是什么呢生活费和抚养费的区别具体如下:“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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