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配偶在场才能立遗嘱 |
释义 | 一、是否需要配偶在场才能立遗嘱 立遗嘱一般不需要配偶在场,但是如果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配偶在场,并由双方共同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遗嘱人只能对本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的方式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法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公证需要收多少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费用标准情况如下: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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