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 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原抚养费数额不能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子女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抚养费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三、子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最低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网提醒您,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的比例。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最低抚养费的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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