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年龄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年龄的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年龄的法律规定是16周岁至退休。工伤认定针对劳动关系进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开始,达到退休年龄时结束,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受到伤害的,仍可认定为工伤。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三、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法律网提醒您,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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